2022-09-15
“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项目杂,涉税风险多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项目比较繁杂。笔者在实务中发现,一些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容易忽略“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具体项目的不同处理要求,从而产生涉税风险。
2022-06-09
7月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022-05-24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成长迅速,已成为我国繁荣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为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再添助力。
2021-12-02
全国市场主体突破1.5亿,财税行业孕育巨大市场机遇
2014年,国家第—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概念,在“双创”思想的指导下,诸多小微初创企业先后成立。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全国市场主体突破1.5亿户,个体工商户突破1亿户。
2021-11-2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11-18
全国市场主体突破1.5亿,财税行业孕育巨大市场机遇
2014年,国家第—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概念,在“双创”思想的指导下,诸多小微初创企业先后成立。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全国市场主体突破1.5亿户,个体工商户突破1亿户。
2021-09-17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性,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2021-07-19
紧急通知!个人所得税,降了!个人所得税,变了!
本月,很多财务小伙伴在申报生产经营个税的时候,发现申报模块与之前不太一样了!
点击生产经营-预缴纳税申报之后,发现收入、成本、利润等都是灰色的,无法填写数据,这是什么情况呢?
2021-05-12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速看,所得税减半征收的计算及申报问题!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1-01-20
税局通知!"反洗票"系统要来了!将跟踪监控开出的每一张发票!
随着电子专票在全国铺开,另一个发票风险监控管理系统——“反洗票”系统也要上线了,目的是为了加强增值税发票风险全流程监控。
反洗票系统来了!今后,税局将跟踪监控开出的每一张发票!
就在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开发布了《反洗票系统需求文档项目合同书》。就反洗票系统做了明确的阐述。
2021-01-13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1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2020-11-26
这些应对疫情的政策将影响企业2020年度汇算清缴
2020年即将过去,意味着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也即将开始。今年,为应对新冠疫情,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必将对汇算清缴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梳理了今年与疫情相关的税收政策,提示纳税人重点关注。
2020-11-13
利好!营业执照大变!12月31日前完成!更重磅的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明确了58个事项将在2020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这意味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设立、变更、注销不受住所地或者登记地限制了。而且营业执照的遗失补领、换发也不受登记地限制了!这也太方便了吧!
2020-11-13
税务总局宣布!11月起,纳税信用管理的新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以下简称《公告》),推出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措施,并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新措施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两增加,两调整”,这些措施将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促进税法遵从。那么具体有哪些变化?哪些企业又可以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呢?一张图为你详细解读“纳税信用管理”的新变化!
2020-09-25
注意!两增加,两调整!11月1日起,纳税信用管理措施有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以下简称《公告》),推出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措施,并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新措施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两增加,两调整”,这些措施将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促进税法遵从。
2020-08-06
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印发以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以下政策。
2020-08-06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坚持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顺势而为、补齐短板,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全力以赴稳定就业大局。
2020-04-01
重要!4月1日起,通行费发票又出新规!不按规定执行,不能抵扣增值税!不能报销!
4月1日起,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不能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取得纸质的通行费发票,只有过桥、过闸的纸质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其他的不管是高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的都不能再计算抵扣增值税,都只能作为记账凭证;开过预付卡充值发票后,就不能在消费后再次开具通行费发票。 具体公告原文是怎么样的?跟着小编来看下吧!
2020-03-23
重要通知!个税手续费返还申请延期了,5月30日截止!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了大家正常办公的步伐,企业延迟复工,工作无法按时展开,面对大家遇到的种种困难,各类申报、申请都出现了延期。最近对于个税手续费返还申报期限也发布了公告,目前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不仅如此,今年的“三代”手续费返还不需要去税局办理相关手续,大家还能足不出户轻松办理申请,来看看操作流程。
2020-03-23
总局答复何时个税汇算清缴的消息!多地已陆续开通
3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就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问题进行答复。就目前来看,3月18日,云南、青海两省已先行开放了手机APP等远程办税渠道,3月23日,广西、大连、山西、贵州开通了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后续随着各地疫情防控情况变化还会陆续分批分区开放。
2020-03-16
国税总局:新版《指引》来了!一图看懂应对疫情税费优惠政策都有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部署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四个方面对17项政策逐一进行解读,一张图看懂具体内容都有啥↓
2020-02-27
国务院:免征湖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3个月 其他地区降至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的措施;确定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并新增优惠利率贷款;部署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
2020-02-27
好消息!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降至3%
自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来,无数企业都在盼望各地具体政策细则出台,以及时申请这一政策福利,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2020-02-25
国家税务总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财税部门联合发布系列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确保国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办税服务,是税务部门当前的首要任务。
2020-02-24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2020-02-24
快讯!三部门发文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0-02-10
北京日报:国家鼓励复工企业灵活用工,有条件的可安排在家上班
《北京日报》(2月7日,记者代丽丽)报道,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可优先使用年假……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从劳动用工、工资待遇、企业减负、指导服务等四方面提出了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多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