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答复何时个税汇算清缴的消息!多地已陆续开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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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就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问题进行答复。就目前来看,3月18日,云南、青海两省已先行开放了手机APP等远程办税渠道,3月23日,广西、大连、山西、贵州开通了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后续随着各地疫情防控情况变化还会陆续分批分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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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汇算清缴的情形?


所谓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主要是由于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综合税制”下,居民个人需要“合并全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税款,办理年度汇算”。需要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个人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需要退税,二是需要补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补税,主要如下:


汇算清缴该由谁来办理?


面对有史以来第一次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该由谁来办理?信息真实性又该由谁来负责?


在申报主体上,根据规定,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以纳税人个人为申报主体,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也明确了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办理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


1、由纳税人个人自行办理申报,但是个税汇算清缴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如果碰到复杂情况,纳税人个人不一定能独立完成;

2、委托扣缴义务人办理。这样会大大增加就职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压力,还可能给产生额外的纳税风险。

3、可以委托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来办理,这将会产生一定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

此外,汇算清缴的信息真实性方面,不管是纳税人个人办理,还是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纳税人都应当对报送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果纳税人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受托方协助纳税人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的,应按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并有可能纳入信用管理。


汇算清缴退补税怎么算?

对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重点在于到底可以退多少或是补多少税?一些简单的情况直接就可以得出结论,如:居民个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直接将2019年度已经预扣预缴的个税申请退税就好。但有些稍微复杂一些的情况就需要通过计算来判断了。那么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到底该如何计算呢?


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公式解析:

1、综合所得: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综合所得收入额:是纳税人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以全部收入为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3、专项扣除: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所谓的“三险一金”即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公积金。

4、专项附加扣除:指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

5、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6、捐赠:是纳税人发生的捐赠支出。


下面通过2个案例来帮助大家理解如何计算。

情况一:纳税人2019年只取得一项非工资薪金的综合所得收入

案例:某居民纳税人每月从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元。2019年该纳税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个税时并未扣除,且没有其他扣除。则该纳税人可以申请退多少税款?

计算如下:

2019年综合所得收入额=120000×(1-20%)=96000元

2019年已预缴税额=19200元

则该纳税人2019年度汇算应补税额=(96000-60000-1000×12)×3%-19200

=24000×3%-19200=-18480元

故该纳税人可申请退税18480元。


情况二:纳税人2019年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收入

案例:某居民纳税人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2000元,每月可以享受1500元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其所在A公司每月按规定为其代扣三险一金2766元,且每月为其预扣预缴个税82.02元,全年合计预扣预缴984.24元。

某纳税人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预缴19200元。那么该纳税人可以申请退多少税?

计算如下:

2019年综合所得收入额=12000×12+120000×(1-20%)=240000元

2019年已预缴税额=984.24+19200=20184.24元

则该纳税人2019年度汇算应补税额=(240000-60000-1500×12-2766×12)×10% - 2520-20184.24=10360.8-20184.24=-9823.44元

故该纳税人应申请退税9823.44元。


上述两个例子是比较典型的例子,相信看了例子之后,大家对汇算清缴如何计算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大家可以根据公式自行计算自己的补税金额或是退税金额。


当然,这里也要提醒各企业及纳税人,由于企业不同,个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或有各自的套路,如存在大中型差异或者行业差异,找准套路,对症汇缴,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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