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来源:www.dazhangfang.com 2017-03-15

传统的公司注销流程复杂、耗时较长,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决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那么,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起随大账房来了解下吧!


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于哪些企业?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二、企业适合简易注销登记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进行简易注销公告。

三、哪些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的其他企业;

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流程1:由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填写并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流程2:公告期满45日后,由全体投资人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填写《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在30个自然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流程3: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企业到登记机关领取相关通知文书。

五、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大账房小贴士:企业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企业一旦被终止简易注销,今后不允许再次申请,只能通过正常注销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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